1、抽象方法
抽象方法是没有方法体的方法,所谓的没有方法体指的就是,在声明方法时候没有花括号{ }以及其中的内容,而是直接在方法名后加上分号结束。另外,在声明抽象方法时要使用“abstract”关键字修饰。格式如下所示:
abstract 访问权限修饰符 function 方法名1(参数列表);
abstract 访问权限修饰符 function 方法名2(参数列表);
2、抽象类
只要一个类里面有一个方法是抽象方法,那么这个类就必须定义为抽象类,抽象类也需要使用“abstract”关键字来修饰,抽象类中也可以包含不是抽象方法的成员方法和成员属性,但访问权限不能是私有的(使用 private 关键字修饰),因为抽象类中的方法需要被子类继承。
下面的示例演示了如何定义一个抽象类,代码如下所示:
abstract class 类名{
public $name;
abstract 访问权限修饰符 function 方法名1();
abstract 访问权限修饰符 function 方法名2();
访问权限修饰符 function 方法名3(){
… … ;
}
}
抽象类就像是一个“半成品”的类,在抽象类中包含没有被实现的抽象方法,所以抽象类是不能被实例化的,即创建不了对象,也就不能直接使用它。既然抽象类是一个“半成品”的类,那么使用抽象类有什么作用呢?
可以将抽象类看作是为它的子类定义公共接口,将它的操作(可能是部分也可能是全部)交给子类去实现。就是将抽象类作为子类重载的模板使用的,定义抽象类就相当于定义了一种规范,这种规范要求子类去遵守。
当子类继承抽象类以后,就必须把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按照子类自己的需要去实现。子类必须把父类中的抽象方法全部都实现,否则子类中还存在抽象方法,所以还是抽象类,也就不能实例化为对象。
【示例】定义一个抽象类,然后使用另一个类来继承这个抽象类并实现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