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滨核电站3号机组从1976年12月开始运行,该机组2004年发生冷却管道破裂事故,造成5名作业人员死亡。关西电力公司为延长运转期限,于2015年3月向规制委申请按新标准接受审查,并于同年4月报废了运转已超过40年且输出电力较小的1、2号机组。
高滨核电厂这两座机组则在2011年的福岛核电站事故后曾停止运转。2016年6月,高滨1、2号机组通过了延长审查。
根据福岛核事故后修订的《核反应堆等规制法》,核电站的运转期限原则上以40年为上限,但经规制委批准则最多可延长20年。
日本政府之前公开表示,将福岛核污水排入到海洋,这引起了全球人民的不满,毕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有多种,他们却选择了最不负责任的。
这场“核”水之患,始于2011年3月11日的日本9.0级特大地震,地震造成福岛第一核电站灾难性核泄漏,严重程度和“切尔诺贝利”是同一级别。经10年积累,核污染水量已达至少125万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