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烟产业迎来更严监管。11月10日,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〉的决定》正式公布施行,明确“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”。据了解,国家烟草专卖局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,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电子烟国家标准,二是研究制定电子烟管理办法。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王玉麟介绍说,《电子烟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提出“电子烟广告适用烟草广告的有关规定”。
这一举措意味着“电子烟也是烟”上升为法律规定,为电子烟监管“卷烟化”奠定了法律基础,开启了一个从严监管电子烟的新时代,也必将对电子烟的市场发展和控烟工作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。
根据新版 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相关部门对标对表“卷烟标准”逐项完善、调整具体监管措施。在调整电子烟监管措施的意向中,“电子烟广告适用烟草广告的有关规定”这一亮点格外引人关注。
当前,我国只有广东深圳、四川成都等少数地方针对线下电子烟广告出台了禁令,其他地方线下电子烟广告的生存环境还比较宽松,各种形式的电子烟广告随处可见。
不少电子烟广告都把电子烟包装成环保、健康甚至戒烟替代产品,明示或暗示电子烟具有 “比传统纸质烟危害显著降低”“无致癌物”“零二手烟危害”“有助于戒烟”等功能或特性,让消费者误认为电子烟是安全绿色的产品,是传统香烟的健康替代物。但实际上,电子烟也通过雾化烟油产生烟雾,烟雾中含的尼古丁以及丙二醇等物质并不比传统香烟危害小。
电子烟产业迎来更严监管 广告不能又喷云吐雾
电子烟产业迎来更严监管。11月10日,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〉的决定》正式公布施行,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。据了解,国家烟草专卖局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,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电子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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